合氣道協會教練選手選拔辦法
一、 宗 旨:為選拔我國合氣道代表隊優秀選手,提升運動水準,
參加○年○月於○舉行之○活動,以為國爭取最高榮譽。
二、指導單位:運動部。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合氣道協會。
四、選拔日期:中華民國○年○月○日,
五、選拔時間:上午○時起至○時止。
六、選拔地點:○。
地址:(○)。
七、報名資格:○。
八、報名手續:(一)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○年○月○日截止,
,逾期不受理。
(二)報名地點:台北市朱崙街20號2樓1006室,
中華民國合氣道協會。
(三)報名方式:填寫報名單(所填報名參加選拔賽
事之個人資料,僅供賽事相關用途
使用),及相關資料郵寄本會或以電
子郵件回覆,或親自本會辦理。
九、選拔項目:(一) 技法:包括 (1)基本技法,(2)應用技法,
(3)自由技法。
(二) 套路。
十、選拔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合氣道協會演武辦法及技術內容。
十一、選拔標準:(一)氣力:佔三十%,以演武時之氣的流轉是否
充分表現與重心穩定度。
(二)正確度:佔三十%,以演武時之步法、身法、
護身倒法等姿勢之正確度。
(三)逼真度:佔三十%,以演武之真實性包括逼
真與速度感,以及表演過程之連絡性動作。
(四)風 度:佔十%,以上下場之禮節儀容與演武
時之風度。
十二、錄取方式:1.教練:依據中華民國合氣道協會段級位認證辦法,由本會遴派 具備國家A級教練(四段以上者指導員)或具有國際師
範(六段以上)資格者。
2.選手:經通過測試基本技法、應用技法、自由技法、
套路四項成績總和計算排名前12名為培訓
選手。
十三、注意事項:(一)報名參加者須於選拔時出具證明,若無法證
明身分或無故不到者,視為棄權,不另行通
知。
(二)參加選拔者須穿著符合規定之合氣道道服。
(三)有關演武選拔活動程序表:
日 期 時 間 活動內容
○ ○ 選手報到
○ ○ 選手抽籤、裁判報到
○ ○ 正式選拔
(四)由本會統一投保活動場地之「公共意外責任
險」,保額每人新台幣300萬元整。
十四、本辦法經報請運動部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